2018-09-13 閱讀次數: 1131
近日,青海省人社廳印發《青海省就業失業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統一和規范了青海省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工作,進一步提升就業統計數據質量。
《辦法》著力規范青海省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工作,統一了就業失業登記的范圍和程序,對就業失業統計數據進行了實名化,明確了政策依據、登記的范圍、登記的內容、登記的方式和程序及相關部門的職責。同時,要求各級人社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監察時,應檢查用人單位辦理就業登記情況,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的用人單位,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進一步加強就業登記管理。
《辦法》的出臺,一是體現了規范管理的要求,明確了就業失業登記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在青海省就業的各類人員可在就業地進行就業登記,青海省戶籍人員或持《青海省居住證》的人員均可按要求進行失業登記,體現了保障城鎮常住人口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員同等的勞動就業和享受同等就業扶持政策的權利。二是簡化了辦理手續,細化了就業和失業登記方式和程序,精簡了登記需提交的資料,不要求提供身份證明的復印件,有利于用工企業和勞動者登記。三是充分利用了大數據比對技術,提出建立與社保、工商、公安部門之間的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機制,做好相關信息的比對核驗,進一步拓寬了就業登記信息采集渠道。
《辦法》實施后,將進一步明確各級人社相關部門在就業失業登記等各個環節的流程和責任,政策可操作性和便民服務能力將極大提升。
----文章來源: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