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0 閱讀次數: 1315
近日,陜西省人社廳聯合省財政廳印發《關于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規定從2018年10月16日起,全省貧困縣 (區)可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從助力企業發展、促進創業等方面支持脫貧攻堅。政策執行期至2020年12月。
通知明確,貧困縣 (區)依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參保企業,穩崗補貼比例可提高到60%;對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就業并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事業單位,可以享受穩崗補貼。
在促進創業就業方面, 各貧困縣 (區)人社部門要針對失業人員的就業意愿、技能狀況、培訓需求等情況,制定具體的就業援助措施,開展精準幫扶。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可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到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創業的人員,可一次性申請已經核定而尚未到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和創業補助2000元。
在提升技能水平方面, 各貧困縣(區) 人社部門對依法繳納失業保險且申請期間累計繳費12個月 (含) 以上, 并且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事業單位職工, 可申請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
在農民工用工方面,各貧困縣 (區)用人單位應依法將未參保的農民工納入失業保險參保范圍,從制度上實現廣覆蓋。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工可參加城鎮職工失業保險,按城鎮職工標準同比例繳費,失業后按城鎮失業人員管理,與城鎮失業人員享受同等失業保險待遇。
通知要求,各市 (示范區)級人社部門應統籌安排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在資金使用上向貧困縣 (區)及貧困人群傾斜,在同一統籌地區范圍內優先受理貧困縣 (區)企業職工、失業人員和貧困人員的有關補貼資金申請,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撥付;對基金支撐能力較弱的市 (示范區), 可按規定申請省級調劑。
----文章來源:中國人力資源市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