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4 閱讀次數: 1390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委辦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各工傷保險醫療協議服務機構,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工傷保險服務效能,切實減輕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墊付醫療費壓力,根據國家及我市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提升工傷認定和醫療結算服務效能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工傷認定一般程序和簡易程序
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或職工提出并受理的工傷認定申請,經書面審查,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按工傷認定簡易程序辦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認定決定;事實不清、情況復雜的,按工傷認定一般程序辦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認定決定。
二、 工傷認定及醫療結算快速辦理程序
對符合工傷認定簡易程序條件、工傷職工已經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且不涉及第三方責任,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按照工傷認定及醫療結算快速辦理程序(以下簡稱“快速認定”)辦理,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決定。快速認定作出后,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工傷職工登記和住院聯網結算手續,社保經辦機構應當優先受理、即時辦理、立等可取。
三、 工傷認定和聯網結算一站式服務機制
對符合快速認定條件,急需搶救治療且日均醫療費用在5000元以上或工傷職工為農民工的,可申請工傷認定和聯網結算一站式服務(以下簡稱“一站式服務”)。用人單位或職工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區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也可向進行救治并開展一站式服務的工傷保險醫療協議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向醫療機構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由醫療機構負責轉送所在區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區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受理符合一站式服務標準的工傷認定申請后,應即時作出認定決定,社保經辦機構依據認定決定即時進行工傷職工登記和住院聯網結算,聯網結算前已經墊付的住院費用,優先予以審核撥付。
四、 工作要求
(一)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要廣泛開展宣傳,加大政策培訓,強化對區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和各級社保經辦機構的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市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區社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切實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二)區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要加強部門聯動,優化工作流程,嚴格把握認定程序,積極會同區社保經辦機構、本轄區內醫療機構開展一站式服務工作。區社保經辦機構要優化登記和結算方式,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減輕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墊付壓力。
(三)醫療機構要提升服務意識,積極主動承擔一站式服務職能,為工傷職工創造快速便捷服務和舒適醫療救治環境。醫療機構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加強與人力社保部門聯系,對符合一站式服務條件的工傷職工,履行告知義務,積極協調工傷職工主治醫師出具診斷,并做好申請材料收集、申報和聯網結算工作。
(四)用人單位在工傷事故發生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有效救治,并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報告。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接報后認為符合簡易程序、快速認定和一站式服務條件的,用人單位應在工傷認定申請法定時限內盡快提出申請并主動配合人力社保部門做好工傷認定、住院聯網等有關工作,切實維護工傷職工合法權益。
----文章來源:中國就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