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創人力資源集團關于開展2017年度“匠心獎”評選方案的通知
2017-02-03
閱讀次數: 5477
2017是公司的“細節年”,為進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更進一步的提高和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樹立德、能兼備的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匠心獎”的示范效應,弘揚尊重服務、重視服務、細節服務的時代風尚,公司決定開展評選“匠心獎”的評選活動,特擬定此方案:
一、“匠心獎”活動的評選對象
公司的全體小伙伴們
二、“匠心獎”評選條件及標準
1、當月出勤率100%(無曠工、遲到、早退、事假)。
2、認同企業文化,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思想素質,熟悉公司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無任何違規、違法記錄。
3、當月月度績效考核績效0扣分,工作零錯誤(具體分數需查看月度績效考核表)。
4、熱愛本職工作,完成工作力求盡善盡美;工作主動,服務熱情、周到,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得到領導及同事認可和客戶好評。
5、對工作有強列的責任感,積極勤奮,忠于公司,品行端正,能完全服從并能按時完成工作安排,未出現任何主觀失誤。
6、工作期間穿著整潔、大方,精神飽滿,展示個人良好形象,語言得體。
7、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工作中樹立了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
8、一切行為以公司利益和聲譽為重,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9、當月客戶或合作伙伴的投訴率為零,或有客戶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反映服務質量好。
10、有大局觀,服從工作安排,能很好的與本部門同事以及其他部門配合、互相學習,能及時發現合作中的問題并解決。
11、主動提出改進工作的合理化建議(不少于一條),并能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能將經手的工作及時固化,指導或交接他人無遺漏。
12、當月部門衛生不達標,其所在部門的所有人員不得作為推薦人選。
三、“匠心獎”評選及獎勵辦法
(一)評選方法:每月30日前由各部門推薦1名候選人(并附上推薦理由)至總經辦,總經辦按照“匠心獎”的評選標準,于次月第一周周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最終評選出公司月度“匠心獎”;2017年2-3月,評選1名“匠心獎”,2名“服務之星”;4月開始,每月評選出3名“匠心獎”獲得者。
(二)獎勵辦法:
1、公司頒發獎金200元,以示鼓勵;
2、“匠心獎”獲獎者照片張貼在公司文化墻上保留一個月,在公司月度總結會上通報表揚。
3、作為年終各項獎項評選的加分標準,總經辦做好記錄。
遠創人力資源集團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