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5 閱讀次數: 1698
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公布《關于明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繼續有效。根據規范性文件管理相關規定,現予續期后繼續施行,文件除有關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內容改按現行規定執行外,其他政策內容未發生調整。據悉,文件有效期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申貸繳存標準
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即滿365天),申請貸款時賬戶是正常繳存狀態,且在申請貸款的近12個月內,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
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賬戶余額、貸款次數、貸款年限、償貸能力及購房價款等因素綜合來確定,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為準。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雙方均符合申貸條件,首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首次貸款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5萬元。二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購買二手住房的,最高額度為30萬元。
僅借款申請人單方符合申貸條件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的60%。
繳存余額倍數
首次公積金貸款,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計算;二次公積金貸款,按照10倍計算。賬戶余額設置5000元的起點數。
首付款比例
根據島城《關于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青土資房發〔2017〕4號)相關規定,經市公積金管委會審議通過,自2017年3月16日起上調島城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按以下規定執行:
1.在青島購買新建住房(含經濟適用房),首次和二次申貸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2.購買二手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貸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同時繼續執行首付款比例與房齡掛鉤的政策。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同時不得超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男65歲,女60歲);二手住房貸款期限與房齡之和最長不得超過30年;貸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購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二次貸款相關限制規定
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須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滿兩年;貸款利率按同期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