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1 閱讀次數: 2311
1、降養老單位繳費費率:養老保險單位統籌部分最高可從20%將至16%
政策性質:對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個人是明顯的純利好,多單位參保人個人沒有影響
大家都知道這項政策對用人單位降低繳費負擔的影響是肯定的,而且還是顯性的。對單位參保的個人繳費則沒有影響,原來繳費比例為8%,今后還是8%。而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影響很多人在揣測猜疑,不能確定。因為靈活就業人員是個人,不是單位,那么靈活就業人員到底能不能享受到這次降費率的紅利呢?答案是肯定的,靈活就業人員既然同時承擔了單位和個人的全部費用,就理所應當地應該能享受到和用人單位同樣力度的紅利。用人單位繳費費率降幾個點,靈活就業人員也將幾個點。因此不僅有影響,影響還很大,短中長期均能明顯降低繳費負擔。
以北京為例,原來用人單位的繳費費率為19%,單位個人繳費費率為8%,合計費率27%;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普通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費率為20%;享受4050政府社保補貼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費費率為6%,另外的14%由政府補貼。
今年的新政使得用人單位的繳費費率從19%將至16%,實際降低了3%。這個3%應該也同樣適用于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普通靈活就業人員,他們的總費率理應由原來的20%將至17%。而對受4050政府社保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來說,應該是個人繳費費率不變,仍然為6%,另外的11%由政府補貼。
至于對其他地區的具體影響,則要具體分析,因為原來各地用人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費率全國不同,有的地區是20%,有19%的,有18%,17%的,16%的,最低還有12%的。這次原來高于16%的,都會降低至16%。和原來比降了幾個百分點,靈活就業人員同樣也可以降低幾個百分點。用人單位最高可從20%將至16%,降了4%,那么靈活就業個人最高也可以將4%。但具體降費比例,要各地說各地的,不一而足。
2、降社保繳費基數:社平工資由原來的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含私營在崗職工在內的社會全口徑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此新標準確定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
政策性質:對用人單位明顯是純利好,對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負擔是利好,對未來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利空
就單位而言,這項政策對原來按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繳費的人有影響,可以降低繳費負擔,同時個人交的少了,也降低了將來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可以產生中長期的顯性兼隱性的影響。對原來繳費標準為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的人沒有影響。那么對靈活就業人員呢?道理是相同的。各地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有的地區是社平工資的60%,有的地區是社平工資的40%。上限則很不同,用人單位參保人都是300%,但靈活就業個人有的地區上限是100%,有的地區也可以有200%、300%的選擇。而對于選擇中間檔繳費的靈活就業個人則沒有直接影響。
3、降工傷、失業費率:之前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可順延至2020年4月
政策性質:對用人單位的利好屬于散碎銀子,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利好可以忽略
這項政策對用人單位有一些影響,可以降低用人單位的工傷、失業保險的繳費負擔。對靈活就業人員則基本沒有影響,或只有短期的不明顯的影響。因為靈活就業人員不交工傷保險,雖然有些地方交失業保險,但費率本來就不高,大部分地區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保險的繳費費率在1%~2%之間,再降也降不了多少了,沒有什么空間,影響有限,近乎可以忽略。
4、提空間:靈活就業人員及個體工商業者,今后可按所在地區上一年度社會全口徑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性質:多靈活就業人員是利好,可滿足多層次養老需求
原來不少地區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費的上限是社平工資的100%。今年新政策執行后,打開了繳費空間。有經濟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選擇高標準繳費,這樣既能充實養老金金,又可以滿足想獲得較高水平養老金的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需求,這種影響是中長期的、隱形的。其實現在還有些地區社保繳費的下限不是60%,而是40%。這樣就可以滿足不同人群的高中低檔多層次的不同繳費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