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7 閱讀次數: 1298
“以前單位每月要繳納28000元個人所得稅,現在減少到2800元,是原來的十分之一。員工個稅繳納減少了,收入上去了,獲得感、幸福感明顯增強,企業的發展也更加有后勁了。”甘肅會展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張澤峰表示,自去年10月份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后,公司有60%的員工不用繳納個稅,2019年1月執行個稅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后,有85%的員工不用繳納個稅了。
甘肅省稅務局披露,2019年1至4月,甘肅省稅務系統累計減免個人所得稅13.5億元,共有222.6萬人享受到了個稅改革紅利。其中:因起征點提高和稅率級距調整,減免12.3億元;因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減免1.2億元。
據甘肅省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1-4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100%都享受到了減稅;大量中等收入人群享受了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有效減輕了稅收負擔;全省有稅申報的納稅人占申報納稅人的比重從稅改前的約50%銳減至目前的約20%,減稅紅利覆蓋了更廣泛的人群。
蘭州天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主管戴君為自己算了一筆賬,“我的月薪是10000元,稅改前,減除35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和約2000元的社保外,剩余4500元作為應納稅所得額需要繳稅345元;稅改后,減去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和社保后,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三項專項附加扣除,再減去3000元,按照新稅率表,不用再繳稅了,等于每月增加了345元的收入,增加的這些收入可以更多的投入到孩子的教育方面。”
甘肅平涼市涇川縣居民范偉強常年在外工作,由于工作努力,他平均一個月可以掙到6000元,在個稅改革以前,平均每月繳納個人所得稅145元,今年1月份個稅開始專項附加扣除后,基本不用繳納了,一年能省下1750元。“這個冬天可以給老母親多買點燒火的煤了,老人舍不得花錢,爐子燒的不熱,做兒女的總覺得心里有愧疚。現在個稅改革省下的這些錢,讓母親可以過溫暖的冬天了。”
甘肅省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個人所得稅是我國僅次于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第三大稅種,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前四個月,該省個人所得稅改革效應呈現出“兩增兩減”特點:即減免稅額的“增”、享受減免人數的“增”,以及納稅人納稅額的“減”、有稅申報人數的“減”。這充分表明個稅改革切實降低了納稅人的負擔,在激發居民消費潛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促進消費升級方面發揮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