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1 閱讀次數: 1548
為切實保障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政策落實,鼓勵發展家政服務業促進就業創業,7月8日至7月12日,張店區開展2019年上半年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申報工作。
一、 補貼范圍及條件
(一)機構范圍。在淄博市行政區域內,經工商登記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以家庭為服務對象,向家庭提供各類勞務,經營主業為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社區照料服務、病患陪護服務或殘疾人托養服務等服務事項的家政服務機構及從事家政服務業的個體工商戶。
(二)人員范圍。從事家政服務業,年齡在16至60周歲,由家政服務機構為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含意外傷害保險的商業綜合保險(以下簡稱意外傷害保險)的從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
(三)家政服務機構應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含三方協議)。符合就業登記條件的,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
二、 承辦商業保險的機構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已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了兩家商業保險公司作為承辦機構,名單如下: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及各區縣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及各區縣公司。
家政服務機構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含三方協議)后,可從上述承辦機構中自行選擇一家為從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家政服務機構應按季度向主管部門提報一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人員情況。
三、 補貼標準及注意事項
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家政服務機構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含三方協議),并為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含意外傷害保險的商業綜合保險,按照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費數額50%的標準給予補貼,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意外傷害保險一年為一個保險期,在同一個保險期內只能申請一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
對于從業人員在投保期限內變更機構的,從業人員應主動告知新的家政服務機構,原保險依然有效。
四、 申報材料
符合補貼申領條件的家政服務機構持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含三方協議)、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費收費發票和被保險人員名單復印件、首次申報補貼的家政服務機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申領表》以提交補貼申請。
五、 申報地點
張店區人社服務大廳A區服務窗口
聯系電話:0533-218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