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3 閱讀次數: 2571
今天從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等單位獲悉,湖南省日前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規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門診醫療管理,提高城鄉居民門診醫療保障水平。
好消息是,門診醫療保障籌資標準和居民門診待遇均有提高。普通門診統籌基金籌資規模提高至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總額的10%(提高了3個百分點);特殊病種門診基金籌資規模控制在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總額的8%。參保居民在協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時,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也就是報銷門檻),支付比例70%。
《通知》指出,各地要將湖南省已經明確的高血壓、糖尿病、慢性腎功能衰竭等43個特殊病種按規定納入醫保基金支付。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內,遵循門診診療規范和用藥范圍的前提下,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支付比例70%;原支付比例高于70%的部分特殊病種,可繼續按原標準執行。
據悉,湖南省將探索建立規范的常見慢性病管理服務模式。參照國家政策,按照“定病種、定藥品、定額度”的原則,研究制定常見慢性病門診診療規范,合理確定用藥范圍,明確醫保支付標準,簡化申報審核程序,讓參保居民常見慢性病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看門診有保障。
《通知》要求,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統籌地區,應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個人(家庭)賬戶,全面實行普通門診統籌。2022年底前,原個人(家庭)賬戶累計結余資金可以由參保居民家庭成員按原規定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