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0 閱讀次數: 1956
按照《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湖北省人社廳結合本省實際,對疫情防控期間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提出三點意見,下發各地統一執行。
湖北省人社廳提出,對已啟動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時調整公開招聘時間或招聘方式,并告知考生、向社會公告;對需要緊急補充醫護人員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在信息公開的前提下,可簡化招聘程序,將參加疫情防控工作表現與招聘考察相結合,由單位直接招聘聘用,疫情過后補辦備案手續;對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各地各部門可視情況及時開展記功和嘉獎獎勵。湖北省人社廳將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適時開展專項獎勵。
此外,湖北省人社廳要求,各地各部門對疫情防控工作期間遇到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重要情況,要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