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6 閱讀次數: 1760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出臺13條措施穩定和促進就業工作。
一是保障企業復工用工需求。精準穩妥推進復工復產,切實加強企業用工信息對接,依托人社部門官方網站、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勞務工作站等向行政區域內勞動者推送用工信息和企業開復工時間。對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重大工程的企業,各市、縣(區)人社部門主動對接,優先發布用工信息,通過本地挖潛、余缺調劑、組織見習、協調實習等措施,滿足重點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對在本地難以滿足重點企業用工需求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協助企業定向跨區域招聘。
二是實施援企穩崗政策。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的企業,以及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且裁員率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的,可按照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三是減免社會保險費。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免征中小微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個體工商戶按單位參加上述三項社會保險的,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減半征收大型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企業減免社會保險費期間,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
四是支持企業在崗培訓。支持企業開展在崗培訓,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下或線上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范圍。
五是支持創業孵化載體運營。各市、縣(區)可根據自身情況,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創業實體減免租金的各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不高于減免租金總額的50%,每個園區最高補貼不超過30萬元,所需資金由各市、縣(區)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六是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確診新冠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各市、縣(區)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完成展期手續的,免于信用懲戒。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各有關部門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對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占現有職工比例下調為20%,職工超過100人的比例下調為10%。
七是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對因疫情防控在家滯留的農民工首次創辦小微企業帶動就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帶動就業的,在創業初始階段登記注冊并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在登記注冊后半年內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助3000元;對在原9個貧困縣(區)創業的,補助上浮30%。自工商注冊之日起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可一次性給予1萬元創業補助,所需資金由各市、縣(區)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八是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充分利用公共就業和人力資源服務網站開展就業服務,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共享發布機制。鼓勵高校和用人單位利用互聯網進行供需對接,實行網上面試、網上簽約、網上報到,引導用人單位適當延長招聘時間、推遲體檢時間、推遲簽約錄取。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延長報到接收時間,通過信函、傳真、網絡等方式為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協議簽訂、就業報到手續。
九是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各市、縣(區)要大力挖掘區內重點工程、重要項目、扶貧車間、業績向好企業,積極開發一批就業崗位,全面落實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培訓補貼、交通補貼、鐵桿莊稼保等就業扶持政策,幫助農民工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要充分發揮勞務中介組織和勞務經紀人作用,引導其積極廣泛對接用工單位,做好定向推送崗位信息、疫情防護、招聘需求、安全到崗等工作,不斷提升轉移就業組織化水平。督促指導勞務中介組織和勞務經紀人做好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切實做好農民工轉移就業安全防護工作。
十是做好職工返崗和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交通防疫保障。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對職工返崗或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應按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做好疫情檢查、消毒等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對因交通運輸管控而不能出行的返崗職工和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可由所在地勞務中介組織或人社部門通過疫情應對指揮機構協調交通運輸、衛生健康等部門制定運送方案,選擇適當交通工具,集中統一安排點對點輸送,所產生的交通費用由各市、縣(區)據實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十一是指導企業靈活用工。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生產訂單不均衡的企業,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可以通過與職工協調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引導企業和職工同舟共濟、共渡難關。
十二是推行網上公共就業服務。積極開展“互聯網+”公共就業服務,開展“不見面”辦理,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檔案查詢、失業保險金申領等線上公共就業服務,及時向社會公布線上服務方式和內容。依法及時做好網辦業務的受理、處理和反饋,全面優化和暢通系統運維工作,確保網上服務的安全、穩定、高效。
十三是推廣優化線上招聘服務。積極組織各級各類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線上招聘活動,推行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動態發布崗位信息,實施“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春風行動,引導就業政策、就業服務盡可能網上辦、自助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