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7 閱讀次數: 787
1、繳費單位在申報應繳納數額,繳費單位應在每月1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報送工傷保險費申報表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繳費單位報送報申報表和有關材料。對繳費單位申報資料齊全,繳費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系一致的申報表簽章核準;對不符合規定的申報表提出審核意見退繳費單位修正后再次審核。
3、繳費單位必須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其繳費申報后的3日內繳納工傷保險費。
4、工傷保險費實行全額申報,全額繳納,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或未及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的,要追繳費款,并加收滯納金。
遠創人力專注于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全國性跨區域企業提供一站式社保、公積金代繳平臺!歡迎登陸遠創人力官網咨詢客服人員了解社保代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