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3 閱讀次數: 1019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日前聯合下發通知,公布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特殊群體繳費補貼標準。
對村干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057元,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86元;村干部以靈活就業人員方式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86元。所需資金由自治區財政和縣市區財政補貼共同分擔,比例為川區縣市區,自治區財政補貼30%,縣市區財政補貼70%;山區縣市區,自治區財政補貼70%,縣市區財政補貼30%。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補貼范圍為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少生快富”工程戶和計劃生育純女戶。獎勵繳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257元,所需資金由自治區財政與縣市區財政共同分擔,比例為川區縣市區,自治區財政和縣市區財政各承擔50%;山區縣市區,自治區財政和縣市區財政分別按照70%和30%的比例承擔。(記者 馬照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