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7 閱讀次數: 1059
近日,河南印發《關于規范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從2020年10月1日起,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合理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主要體現在五個統一:
統一制度。建立全省規范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養老保險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預算管理、責任分擔機制、信息系統、經辦管理服務、激勵約束機制等全省統一。今后各地不得自行出臺養老保險政策,不得擅自增加待遇項目或提高待遇標準。
統一參保范圍。職工應依法參加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養老保險,由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統一繳費比例。全省參加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費比例分別為16%和8%,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任何地方不得降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繳費比例。
統一基金收支管理和預算管理。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省實行基金省級統一集中管理、“收支兩條線”全額繳撥,基金由省級統收統支。全省統一編制基金預算,執行統一的基金預算管理辦法。
統一責任分擔機制。省政府承擔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主體責任,各地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養老保險工作承擔屬地責任。建立基金缺口責任分擔機制,合理確定各地政府對基金缺口的分擔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