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 閱讀次數: 1946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取得積極成效。市及縣(市)區全部建立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定期研究勞動關系領域重要問題。全面推進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業園區建設,創建覆蓋面100%。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共同指導高新技術開發區開展省市共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綜合試驗區工作,經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確認為“安徽省和諧勞動關系示范基地”,人社部表彰為“全國模范勞動關系和諧工業園區”。指導包河經開區、廬陽經開區市區共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綜合試驗區建設,全面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工業園區創建活動。廣泛開展和諧勞動關系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教育工作,累計舉辦各類培訓4000余人次,開展“勞動關系進萬企”等各類服務企業用工活動。
全面加強勞務派遣監督管理,企業勞動用工更加規范。制定《合肥市勞務派遣單位監督管理辦法》和《合肥市勞務派遣單位誠信等級評價辦法(試行)》,加強勞務派遣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勞務派遣單位社會信用體系,營造依法經營、規范用工、誠信服務的勞務派遣經營環境,依法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行為。全面實現勞動合同及用工備案信息化,勞動用工備案業務成為人社信息系統數據入口,加強對勞動合同制度的監督、指導和服務,全市各類型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為98.7%。推行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定期開展“春季要約行動”,僅2020年累計簽訂集體合同12587份,覆蓋企業45927家,覆蓋職工136萬人。
勞動人事爭議調解規范程度顯著提高,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標準化建設全面完成。制定《合肥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暫行辦法》,完成2000人全脫產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培訓,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街道鄉鎮勞動爭議調解中心130個,社區勞動爭議調解站439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1800個。2019年作為人社部首批“互聯網+調解”試點單位,開展合肥市勞動人事爭議網上調解工作。市及縣(市)區(開發區)兩級13個仲裁院全面完成標準化建設任務,制定完善仲裁辦案制度,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調解仲裁工作效能和辦案質量,方便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定期開展案例研討會,完善調裁銜接和調解協議仲裁審查確認制度,建立庭前調解機制,切實保障調解仲裁工作順利開展。
建立企業薪酬調查與信息發布制度。嚴格落實省政府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十三五期間合肥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260元/月提高到1550元/月,位列中部省會城市第一位。制定《合肥市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開展企業薪酬調查和人工成本監測工作,定期發布合肥市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對企業工資收入分配進行宏觀指導,為企業確定工資水平、核定人工成本、建立科學合理的內部工資分配制度提供參考。引導企業建立能夠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及正常增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