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4 閱讀次數: 2786
南昌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期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未在規定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原則上不得中途參保繳費和享受醫保待遇。
據了解,按照規定,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為辦理次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期。除因子女隨父母就業流動、軍人退役、大學生畢業返鄉、人員新遷入、出國人員回國、服刑人員期滿釋放等特殊情況之外,未在規定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原則上不得中途參保繳費和享受醫保待遇。
南昌市醫療保障局提醒未繳費居民,一定要抽空繳納醫保費,以免影響2021年的醫保報銷待遇。醫保費可通過“江西省稅務局”微信公眾號、江西省電子稅務局(PC端、APP)、各代收銀行手機APP等線上繳費渠道或到各辦稅服務廳(室)、代收銀行柜面繳納。
按時足額繳費的參保居民可按規定享受普通門診統籌、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門診特殊慢性病、住院醫療等醫保待遇,一個醫保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加大病保險最高可支付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