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6 閱讀次數: 2089
3月31日,在蘭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動員部署暨社會監督員聘任會議上,蘭州市醫療保障局首次聘請20名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并為他們頒發了聘書。
根據國家、省市醫保基金監管體系改革的有關指導要求,市醫療保障局建立蘭州市醫保基金監管社會監督員制度,制定了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從社會監督員選聘條件、工作職責、聘請方式、工作紀律及管理等方面都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首批受聘的20名社會監督員聘期兩年,既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一線同志,也有新聞媒體記者、行業部門、醫藥機構代表,還有熱心關注醫保事業的參保群眾代表。
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康珺楠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會以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積極主動監督,及時反饋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反映提供有關違規線索,大力宣傳醫療保障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主動營造醫保基金監管濃厚的社會氛圍,共同扎牢織密醫保基金監管制度籠子,全力守護人民群眾就醫購藥的“錢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