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8 閱讀次數: 747
2021年天津市養老金調整方案尚未公布,可參考2020年天津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是掛鉤調整。全部退休、退職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與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9年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6%增加養老金。
二是定額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三是高齡調整。對全部退休、退職人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此外,對于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元。
四是適當傾斜。上述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仍低于3376元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2元,調整后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33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