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3 閱讀次數: 871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是多少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的規定,設區城市(主要指地級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則上不高于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這即是說,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封頂。
但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中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這就是說,單位為個人繳納或者個人繳納比例超過12%的部分,將計入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1、按現行政策規定,基本公積金貸款每戶不超過10萬元或不超過帳戶儲存總額的15倍,補充公積金貸款每戶不超過3萬元或儲存余額的2倍。兩項公積金都繳存的職工,貸款最高額不超過13萬元。并且不超過總房價的80%,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購買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貸款額不超過總房價的50%,最長期限10年。但主貸人的貸款年限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5年。
2、貸款額度的確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還款能力的系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12個月×35%×貸款年限(如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繳交住房公積金,其公式中的工資月收入不包括配偶方)。
3、借款人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其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購、建房總價的50%.
4、每一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額度,由貸款行及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規定,結合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綜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