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7 閱讀次數: 688
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并報人社部、財政部備案,從2021年1月1日起,湖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從每人每月10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即在原標準基礎上提高7元。當前,各地人社部門正在對今年1月份以來調待增加的養老金予以發放,惠及全省778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人員。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城鄉居民的親切關懷。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門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扎實做好這項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