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閱讀次數: 618
各參保單位:
為做好2021年度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繳費基數
(一)本省2020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平均工資”)公布之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參保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免于審核。由各參保單位在統計出本單位職工的平均工資后,通過陜西養老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自主申報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以職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申報(低于3349.80元的,暫按3349.80元申報;高于18423.90元的,暫按18423.90申報)
單位繳費基數,以同期職工個人月度繳費基數之和申報。
(二)平均工資公布之后,各參保單位不再重新申報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按規定審核參保單位相關資料后,通過陜西省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對低于平均工資60%和高于平均工資300%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自行修正。(其中,高于平均工資300%的,以平均工資300%作為繳費基數;低于平均工資60%的,以平均工資60%作為繳費基數;在平均工資60%至300%之間的,已申報的繳費基數不再變更)。
二、繳費基數簽認
參保單位申報職工繳費基數之前,必須由職工本人對其本人繳費基數簽字認可。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申報后,不得變更。
三、核定繳費金額
(一)參保單位須在準確無誤地核定首月繳費人員和繳費基數的基礎上,每月及時通過網上服務平臺申報當月增加、停止繳費人員的相關信息,按照自主核定的金額依照規定向稅務部門繳費。
(二)參保單位按規定申報繳費基數后,無法通過陜西養老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自主核定當月應繳金額的,需及時前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服務大廳,由經辦機構核定應繳額,再按照核定的應繳額,依照規定向稅務部門繳費。
四、相關工作時間
2021年度繳費基數申報工作自2021年1月1日開始。陜西養老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提供7X24小時服務;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服務大廳辦理繳費金額核定工作的具體時間,以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布時間為準。
西安市養老保險經辦處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