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4 閱讀次數: 713
在2020年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擴圍政策的基礎上,海南省2021年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繼續放寬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三項失業保險政策。對2020年符合原失業補助金政策且未及時申領的人員,申領期限同樣可延長至2021年底,這是記者8月2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的。
海南省今年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的統籌地區,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應在1年以上,省本級、三亞、五指山、東方、臨高、昌江、樂東、陵水、保亭、洋浦10個統籌地區符合實施條件。推行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免申即享”,用人單位只需通過網絡確認銀行賬號、補貼金額等基本信息,完成告知承諾,經辦機構即可向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精準發放穩崗返還。海南省今年繼續放寬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