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9 閱讀次數: 2269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決定進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項措施
部署做好冬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項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會議指出,今年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做好政府各項工作,要繼續把簡政放權作為“當頭炮”,在公開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續推進中增實效。會議決定推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項措施。一是公開國務院各部門全部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推進進一步取消和下放,促進規范管理,接受社會監督,切實防止邊減邊增、明減暗增。除公開的事項外,各部門不得擅自新設行政審批事項。向審批事項的“負面清單”管理方向邁進,逐步做到審批清單之外的事項,均由市場主體依法自行決定。二是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對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原則上予以取消,確需保留的要通過法定程序調整為行政許可,其余一律廢止。堵住“偏門”,消除審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帶”。今后也不得在法律法規之外設立面向社會公眾的審批事項。同時,要改變管理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做到“放”、“管”結合。三是在去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重點圍繞生產經營領域,再取消和下放包括省際普通貨物水路運輸許可、基礎電信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備案核準、利用網絡實施遠程高等學歷教育的網校審批、保險從業人員資格核準和會計從業資格認定等70項審批事項,使簡政放權成為持續的改革行動。
會議強調,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讓企業退休人員安度晚年,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要把保障冬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與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結合起來,整合各類分散、“碎片化”的補助救助措施和資金,完善低保、撫恤等政策,適當提高補助水平,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使幫困救助工作更加規范化、系統化、機制化,把資金更好用于濟困、救急、解難,讓特困人員和因重災、大病等陷入困境的家庭得到最急需的救助,真正做到“雪中送炭”,消除救助“盲區”、兜住保障“底線”。國家還將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采取價格臨時補貼等方式,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中央財政提前下撥城鄉低保、撫恤救助和冬春困難群眾生活救助資金共計983億元,地方各級財政也要加大這些方面的投入,確保資金及時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共同增強幫困救助能力。會議同時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難的群體適當傾斜。全國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因此受益。要積極采取措施,不斷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確保政策及時落實到位。下一步,要通過改革養老保險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聽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實督查情況匯報
部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
決定將《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實督查情況匯報,部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決定將《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在全國范圍內對低保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是國務院確定的今年重點工作。會議指出,讓低保等政策“落地”見效,保障困難群眾尤其是特困群體基本生活,完善能托底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僅有利于社會公平,而且能鼓勵更多人敢闖敢試敢創業。近年來,國家不斷完善城鄉低保制度,發揮“雪中送炭”、扶危濟困的重要作用,使7400多萬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實現應保盡保。但督查中也發現,一些地方存在資金不到位、管理不規范、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問題,影響了低保政策效應的充分發揮。
會議要求,要以改革創新精神,有針對性地健全體制機制,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努力使困難群眾生存有尊嚴、生計有保障、生活有盼頭。一要強化政策落實。結合年終歲末慰問困難群眾,重點督促落實低保政策。各級政府預算要優先安排低保資金,保證及時到位。加強審計監督,堵住分配、撥付等環節漏洞,確保資金足額、有效用于低保家庭。二要強化信息公開。健全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跨地區、跨部門核對平臺,在農村、社區實行“陽光”公示,把信息披露制度建設向前明顯推進一步。對低保對象實施動態管理。堅決糾正“關系保”、“人情保”及錯保、漏保,嚴懲騙保。三要強化制度建設。通過建立臨時救助機制,切實解決遭遇臨時性、突發性困難家庭基本生活需要。減少“碎片化”、一次性補助。完善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等掛鉤聯動機制,使低保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更好落實、水平逐步提高。同時,要加強基層服務能力建設,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扶貧幫困,強化低保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和考核問責,嚴肅查處瀆職失職等行為,切實做到低保工作事有人管、責有人負。
會議審議了《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草案)》,決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會議強調,社會救助是向特定困難群眾提供及時、必要救助的托底性保障制度,是“保基本”中的基本制度。要下決心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部門職責整合,把目前分散的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及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的救助措施統籌起來,加快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制度相銜接、逐步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使救助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要認真總結經驗,明確政府責任,充分發揮企業、慈善機構等社會力量作用,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更加注重救助的救急性、公正性和可持續性,使獲得社會救助成為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應當享有的法定權利,提供社會救助成為政府不可推卸的法定職責,尤其要盡力使特困人員不為饑寒所迫、大病所困、失業所憂、災害所難,切實把社會保障體系的“網底”編實、筑牢,給全社會以穩定、可靠的民生保障預期,減少不安和焦慮,增進社會公正和幸福感。
會議聽取了關于201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情況的匯報,批準了獎勵人選、獎勵種類及等級。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