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8 閱讀次數: 399
近日,云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云南省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創建和評估暫行辦法》,對云南省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申報條件、認定程序、管理職責、支持政策以及評估考核等進行規范和明確。
近年來,云南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人力資源服務行業規模迅速增長,人力資源服務業態不斷豐富,為優化人力資源配置、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暫行辦法》出臺,將對指導各地加強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建設,加快中國(昆明)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進程發揮積極作用。
《暫行辦法》對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等進行了明確。申報條件包括規劃論證、聚集規模、運營管理、扶持政策、社會效益5個方面內容,相關具體指標包括: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少于25家,年營業收入不低于8億元人民幣,設立多個園區的,分園區原則上不超過3個。申報程序按照州(市)申報、論證評估、公示認定的程序進行。
《暫行辦法》明確云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是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獲批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省級財政給予200萬元一次性開園補貼支持。產業園所在州(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產業園的管理服務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產業園運營和管理體制機制,制定權責清晰的運營管理辦法。
《暫行辦法》對產業園評估考核的責任主體、時限、內容、結果運用等進行了明確,云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三年評估考核一次,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每年開展自評工作并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告自評情況,對評估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予以通報表揚,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