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4 閱讀次數: 1026
根據山東省《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日前,濟南市上調了各區縣最低工資標準。為了落實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機制的相關要求,濟南市從2021年10月起,將全市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90%進行調整。
本次調整中,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等5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719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890元;長清區、章丘區、濟陽區、萊蕪區、鋼城區、平陰縣、商河縣等7區縣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719元調整到每人每月1890元。
據悉,保險金,是指依法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支付的基本生活費,是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喪失工資收入的臨時性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