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3 閱讀次數: 424
日前,云南省財政廳聯合省稅務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鄉村振興局發布了《關于延長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明確云南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
該稅收優惠政策所覆蓋重點群體范圍為4類:一是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建檔立卡戶;二是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三是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四是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
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為:符合條件的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標準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重點群體人員就業的,在3年內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額標準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