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7 閱讀次數: 364
使用勞務派遣工要符合這些崗位要求: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三條規定: 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
輔助性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
臨時性崗位: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
替代性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企業只能在三性崗位上使用派遣人員,另外的崗位按照法律要求是不允許的。如果想在其他崗位上用工也可以通過勞務外包的方式處理。
還有規定對于用工企業使用派遣工的數量方面也是有明確規定的,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企業什么情況需要使用勞務派遣?
1、工作量驟增時:企業某一段時間的工作量較大,業務需要大量員工支持企業運作,如生產操作工、客服部門、年終會計結算、雙十一快遞業務等等,期派遣將可為企業在人力資源省下許多成本。
2、臨時人力補充:員工因個人因素請假(年假、產假等)或突然離職,往往會造成同事間的工作負擔,為避免因人力資源突然短缺影響整體工作,人才派遣可提供臨時性的人力補充、充分滿足企業需要;
3、未受編制、計劃等政策限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臨時用人、突擊性工作用人、階段性用人;為各類所有制企業有較大流動性崗位和需實行更加靈活的人事管理的崗位;為引進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具有專業技能人才、畢業生等從事專兼職、發揮余熱提供人才派遣及相關依托服務。
4、降低人才錄用風險及人事管理費用;控制福利成本,降低工資率,提升競爭力。
5、改變用人策略,轉變當前用人現狀,改變企業文化等。
6、小規模試驗新的管理(用人)制度。
7、駐地、外地、短期性用人需求。
8、其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