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0 閱讀次數: 1553
人社部、民政部日前聯合印發了《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標志著我國建立了初、中、高級相銜接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體系。
《辦法》提出,高級社會工作師應具備解決復雜疑難專業問題能力;能夠發揮專業骨干作用;能夠對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等社會工作從業人員開展專業督導,幫助其解決專業難題;能夠開展社會工作政策、理論與實務研究。
據悉,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設《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科目,主要考察應試者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理念、理論、方法、技巧及相關法規政策開展服務、管理、督導和研究的綜合能力。《辦法》對報名參加考試條件和申請參加評審條件作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