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id="hh51f"><cite id="hh51f"></cite></p>

    <ruby id="hh51f"><mark id="hh51f"></mark></ruby>

      <p id="hh51f"><cite id="hh51f"></cite></p>

        <ruby id="hh51f"></ruby>
          <del id="hh51f"></del>

          <pre id="hh51f"></pre>

                    <pre id="hh51f"><mark id="hh51f"><thead id="hh51f"></thead></mark></pre>

                      哪些情況下單位可變更勞動者崗位?

                      2018-07-03 閱讀次數: 1751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該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也就是說,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后應該在用人單位從事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內容,用人單位也應按照約定為勞動者提供相應的崗位、工作、待遇等。因此,變更工作崗位等同于變更勞動合同。《勞動法》第十七條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在沒有和勞動者協商的情況下直接要求變更工作崗位,并要求變更勞動合同,這樣的做法明顯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不愿意恢復勞動者的原工作崗位,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哪些情況可以變更勞動者的崗位?
                        那么用人單位是不是不可以變更勞動者崗位呢?當然不是,只要合理合法,有些情況下還是允許變更勞動者崗位的。如企業因生產工作問題,確實有變動員工崗位的需要,可以先同職工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再變動。如果員工不同意崗位變動,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企業自主權為由,強行在合同履行期間變動員工的工作崗位,甚至在員工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作出停發工資、限期調離等決定,這樣做顯然是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也是一種違約行為。
                        合法的變更工作崗位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提出或接受變更合同的條件;2.必須遵守協商一致的原則;3.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來源:互聯網

                        <p id="hh51f"><cite id="hh51f"></cite></p>

                        <ruby id="hh51f"><mark id="hh51f"></mark></ruby>

                          <p id="hh51f"><cite id="hh51f"></cite></p>

                            <ruby id="hh51f"></ruby>
                              <del id="hh51f"></del>

                              <pre id="hh51f"></pre>

                                        <pre id="hh51f"><mark id="hh51f"><thead id="hh51f"></thead></mark></pre>

                                          婷婷综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