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閱讀次數: 1830
前幾天,收到HR小姐姐的彈窗,我激動地以為嗅到了“年中獎”的氣息。誰知是通知本月社保繳納基數調整,需要從工資里多扣一筆巨款……
But,這不是小鯨鯨想說的重點。
近日中央下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按規定:自2019年起,社保費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社保繳納的對象變了,個人繳費成本、稅率、信度關聯等是否會發生變化?今天小鯨鯨就和大家聊聊這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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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改由稅務部征收,并不突然?
對于社保新規劃定的新繳納對象,有童鞋可能存有疑問:社保畢竟不是稅,不交社保部門,改交稅務部門,是不是有點反客為主?
說到該交給誰,里面這潭水可能有點深。
據小鯨鯨了解,一直以來國內大部分地區五險由社保部門征收,其實更多是約定俗成,而非明文規定。
國務院1999年出臺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曾規定:社保征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
到2011年《社會保險法》正式實施,指出“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征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依然沒有明確規定社保費的統一征收機構。
因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此前全國各地社保費的征收機構并不一致,稅務部門和社保部門都有征收案例。
《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指出:明年起,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反倒是第一次明確規定。
不過目前移交稅務部門繳納的部分只限于五險,住房公積金、工會會費、殘保金等并不在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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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規出臺,誰最受影響?
也許你覺著:社保只要不斷繳,不管是社保局還是稅務局征收,都不是問題。問題是,后續繳納的稅率、額度會不會變化?企業和個人會不會受到很大影響?
從整體看,由稅務部門接管社保繳納業務,實現了納稅人、繳費人的一體化服務,個人和企業辦稅、繳費會更便利,可以一定程度上解決“兩頭跑”、“兩頭查”等問題,國家稅收征管體系也能進一步實現高效統一。
站在員工的立場,以往社保局負責社保登記、征繳、發放等工作,不過他們對職工的實際工資情況并不了解,繳納比例、額度基本由企業說了算。部分企業為降低成本,按照低于實際工資的繳費基數進行社保費繳納或欠繳、逃繳的情況層出不窮。
2019年起五險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后,職工工資收入數據有據可查,企業少繳、欠繳、逃繳等情況或得到有效緩解。不過,也正因為企業稅務結算、個稅繳納沒了死角,員工和企業繳納的額度或有所增加。
站在企業的立場,因為稅務部門對職工工資及個稅情況心知肚明,企業長期實施的最低標準繳納策略可能失效,從而導致自身稅務方面支出的增加。
在這樣的背景下,社保降費率呼之欲出。同期,企業主為了減負,極可能更多采用兼職、外聘等靈活工模式或大力發展人工智能、推行人力資源變革,來支持企業可持續發展。
對于社保新規,你有什么看法?歡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