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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如何調整

                      2022-10-18 閱讀次數: 1496

                            近日,湖南各地陸續啟動了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繳費工作。根據國家醫保局此前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2023年籌資標準不低于960元/人,其中財政補助提高30元、不低于610元/人,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達到每人350元。對此,省醫保局進行解答。

                            居民醫保籌資實行動態調整機制

                            為使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公平享有醫保權益,湖南按照國家統一部署,于2016年底全面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體提高農村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實行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定額籌資模式,并進行年度動態調整。

                            當前,各地城鄉居民正在繳納的居民醫保用于2023年度的保障,財政補助標準不低于610元,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350元。

                            主要用于提高參保群眾待遇水平

                            居民醫保制度建設完善過程中,籌資標準合理調整主要用于提高所有參保居民待遇水平:

                            一是待遇水平穩步提高。目前,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0%左右,是新農合建立之初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35%的兩倍。

                            二是待遇保障向門診延伸和擴展。參保居民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通門診,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限額內可報銷70%。另外,還有43種慢性病、特殊疾病納入了門診報銷,大大減輕參保患者負擔。如果是參保的高血壓、糖尿病居民,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時,“兩病”藥品政策范圍內費用不設起付線,限額內也可報銷70%,年度最高報銷高血壓360元、糖尿病600元,達到慢特病門診保障準入標準的最高可報銷1800元。

                            三是居民大病保險全面實施。大病保險是醫保部門為了化解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的大病醫療費用風險,出臺的一項政策。參保居民政策范圍內累計自負住院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實行分段補償,扣除大病保險起付線后,0至3萬元(含)部分報銷60%,3萬元以上至8萬元(含)部分報銷65%,8萬元以上至15萬元(含)部分報銷75%,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5%;年度限額40萬元。困難群眾的起付線還降低50%,而報銷比例提高5%,且不設封頂線。

                            四是基本醫保藥品目錄穩步拓展。2018年以來,國家醫保局每年動態調整醫保藥品目錄,四年累計調入507種,目錄內的西藥和中成藥數量增到2860種。其中,整合全國需求談判議價將250種新藥納入目錄,平均降價超過50%。

                            當前籌資方式起到積極作用

                            城鄉居民醫保有國家財政補貼,個人繳費也是全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國家醫保局表示,籌資政策是醫保制度穩定可持續的基本保證,我國居民醫保基金收支總體上呈基本平衡的狀態。總體上看,居民醫保當前籌資方式和辦法起到吸引城鄉居民參保、鞏固擴大參保覆蓋面的積極作用,在增強城鄉居民參保意識、鞏固全民醫保、提高保障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功能,為應對新冠疫情期間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保障疫苗接種費用方面提供有力支持。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按照中央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有關部署,指導各地繼續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各項工作,鞏固基本醫保覆蓋面。同時加強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機制研究,均衡個人與政府籌資繳費責任,逐步建立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的籌資機制,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權益。

                            鏈接

                            事關醫保藥品目錄,國家醫保局發布公告

                            本報綜合  按照《2022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國家醫保局組織專家對2022年通過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形式審查的申報藥品進行了綜合評審。目前,專家評審工作已結束。國家醫保局網站近日發布公告,通報了專家評審的階段性結果。

                            各申報企業可登錄國家醫保服務平臺(fuwu.nhsa.gov.cn)“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申報”模塊(以下簡稱“申報模塊”)查詢專家評審結果。

                            國家醫保局要求,評審結果為“擬談判新增”“擬競價新增”“擬談判續約”“擬簡易續約”的藥品,相應企業在“申報模塊”下載對應的“確認函模板”。按要求填寫并加蓋公章后于10月20日17:00前上傳至“申報模塊”,同時將原件寄送至國家醫保局(以郵戳為準)。確認參加談判以及確認參加競價的藥品,相應企業在“申報模塊”下載對應的“報送材料模板”,并按要求填寫、提交。企業要確保提交的相關數據和材料完整、真實、可靠,并于11月3日17:00前將紙質版和電子版光盤(第一冊材料同時提供Word及PDF版)各1份寄送至國家醫保局(以郵戳為準)。

                            評審結果為“擬談判新增”“擬競價新增”的,說明該藥品被納入了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談判/競價范圍,獲得了談判/競價資格,不代表該藥品已納入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為確保目錄調整后續階段順利進行,國家醫保局要求,在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正式發布前,各申報企業不得對外發布本次調整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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