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9 閱讀次數: 1677
8月16日,記者從青海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青海省將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并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此項工作。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應對全面放開二孩政策以后女職工的生育保障需要,2017年,國家在全國12個城市開展生育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兩項保險合并試點工作,取得了成功經驗;今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意見》。青海省相關部門結合省情實際,研究起草了《青海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方案》,并由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組織實施。
據介紹,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不是取消生育保險,也不是政策調整,更不會“五險”變“四險”,而是通過運行層面上的合并實施提高管理服務效能;兩險合并實施后,生育保險待遇不變,也不會增加單位和個人繳費負擔。不僅節省行政資源,降低經辦機構管理運行成本,還會減輕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事務性負擔,讓參保群眾少跑腿,多省心。
青海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后,實行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將實現生育保險制度全覆蓋,降低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負擔,同步提高參保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待遇,擴大女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使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