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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城鄉居民醫保“并軌”落地

                      2018-08-27 閱讀次數: 977

                      記者昨日獲悉,《合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經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據悉,我市將建立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進一步發揮醫保在深化醫改中的基礎作用,從明年1月1日起,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最高支付30萬元/人,真正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

                      醫保基金年度累計最高支付30萬元/人

                      根據《辦法》,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財政補助標準,按不低于國家、省規定標準執行,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490元,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220元。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保險年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保險年度集中參保期。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包括住院待遇、門診待遇和其他醫療待遇。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最高支付30萬元/人。

                      對未在集中參保期參保繳費的特殊參保情況,《辦法》也有明確。比如,新生兒監護人在新生兒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為新生兒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3個月參保繳費的,自繳費之日起享受待遇。

                      跨縣域和合肥市區住院治療起付線增加1倍

                      在住院待遇方面,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可按規定享受醫療待遇。普通住院設置起付線,起付線以下費用由個人自付,起付線以上、基金支付限額以內的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按比例分擔。

                      《辦法》規定,參保居民在一級醫院(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醫院、三級醫院、省屬三級醫院住院治療的,起付線分別為200元、400元、 600元、1000元, 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90%、85%、80%、75%。跨縣域和合肥市區住院治療的,起付線增加1倍;通過分級診療逐級轉診和在上級醫院急診搶救的,基金支付比例不變;未通過分級診療逐級轉診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

                      在住院起付線減免方面,參保學生及18周歲及以下居民住院起付線減半;特困供養人員、社會散居孤兒住院不設起付線,貧困人口在縣域內住院不設起付線。重點優撫對象、低保對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免除參保年度內首次住院起付線。此外,惡性腫瘤放化療、肢體康復、智力康復、孤獨癥康復、聽力和言語康復等需要分療程間段多次住院的特殊疾病患者,在同一醫療機構住院的,一個參保年度內只設一次起付線。實行雙向轉診的,免除上轉首次及下轉第二次住院起付線。

                      基層普通門診年度可報銷100元/人

                      在基層普通門診方面,《辦法》規定,參保居民在鄉鎮衛生院(含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社區服務中心,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醫保報銷范圍。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實行按比例封頂報銷。在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醫保基金按80%比例支付,單次分別最高支付20元、50元,年度基金累計最高支付100元/人。

                      而在大額普通門診方面,一個年度內,參保居民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普通門診(不含特殊病門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藥費用,單次達到300元且年度累計超過600元的,超過部分按40%比例給予報銷,年度基金累計最高支付1500元/人。

                      在包括住院分娩、殘疾人輔助器具、捐贈器官或組織手術等其他醫療保險待遇方面,參保產婦住院分娩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定額補助1200元。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按裝配費用的50%比例給予補助,補助周期為五年。其中,7周歲以下(含7周歲)聽力障礙兒童配備的助聽器,每只最高補助3500元。而參保居民捐贈器官或組織手術的住院醫療費用(不含器官源或組織源費用以及院外配型、檢測檢驗、運輸、儲存等相關費用),則由醫療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文章來源:合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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