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9 閱讀次數: 754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結合廣東省實際,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從2018年1月1日起,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48元。各地從10月起按新標準發放,并補發1-9月份調整提高的差額部分。
廣東省2013年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實現人群全覆蓋,目前,全省參保人數2626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由政府全額支付,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分擔。為更好地保障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廣東省從2013年起,逐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并列入每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實事重點工作。經連續六年調整,從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今年的148元,共增加93元,增長169.1%;今年調整后,比2017年增加28元,增長23.3%,增加額和增長幅度均為歷年最高,將惠及全省約960萬60周歲以上城鄉老年居民。
----文章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