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9 閱讀次數: 1239
近日,吉林省發布文件,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03元,比原來增加23元。
據介紹,統籌考慮吉林省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等情況,經吉林省委、省政府批準,吉林省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個人繳費標準進行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03元,其中增加部分中央補助18元,從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吉林省補助5元, 從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個人繳費方面,吉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每年200元、 300元、 400元、500元、 600元、 700元、 800元、 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原政策中100元個人繳費標準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城鄉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和城鄉低保對象等繳費困難群體。
----文章來源:中國就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