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4 閱讀次數: 3359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6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184)精神,經南京市市政府批準,南京市2016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社會保險基數有關問題如下: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
我市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6800元,下限為2628元。
二、參保企業和職工的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6年度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6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52元。
三、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600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7200元。
信息來源: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