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 閱讀次數: 1271
日前, 經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 湖北省人社廳會同財政廳正式印發 《關于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 ,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
《通知》 指出, 調整后, 湖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將從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 增加23元。 其中: 中央財政補助18元, 湖北省提高5元。2018年1月1日前到齡符合領取待遇的人員從1月1日起執行; 1月1日后到齡符合領取待遇的人員, 從到齡后次月執行。2018年1月1日后去世的待遇領取人員, 其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去世當月, 喪葬補助金按照提標后的基礎養老金標準計發。
《通知》 要求, 全省各地可在中央和省提標基礎上, 根據當地實際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 確保2018年12月底前將調整后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位。
此次調整是繼湖北省去年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從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0元后,連續第二次提高,預計將惠及全省728萬名相關待遇領取人員。
----文章來源:中國就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