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 閱讀次數: 1257
近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 財政廳聯合印發 《關于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
《意見》 指出: 一是完善待遇確定機制。 明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 基礎養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確定標準并全額支付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系數確定。 自治區在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基礎上, 結合實際確定全區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并對年滿65周歲及以上參保老年居民予以傾斜。 各設區市、 縣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 對長期繳費、 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 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 各設區市、 縣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和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資金由市、縣人民政府承擔。
二是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統籌考慮城鄉居民收入增長、 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情況, 適時提出城鄉居民全區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方案、 加發老年基礎養老金和喪葬補助金最低標準調整方案。 提高基礎養老金和加發老年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自治區與設區市按6:4比例承擔, 自治區與縣 (市) 按8:2比例承擔。
三是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 第一, 調整普通城鄉居民最低和最高繳費檔次。 根據國家要求和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 合理確定和適時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準, 供城鄉居民選擇。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準調整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 800元、 900元、 1000元、 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個檔次。 各設區市、 縣應可根據當地實際增設繳費檔次, 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額。 第二,保留重度殘疾人、 建檔立卡貧困戶最低繳費檔次標準。 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員和脫貧后繼續扶持兩年的人員、 重度殘疾人、 貧困殘疾人、 城鎮 “三無” 人員、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 城鄉低保對象等6類繳費困難群體, 在 “十三五” 期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標準,按規定繼續由政府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文章來源:中國就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