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9 閱讀次數: 914
11月1日,經貴州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調整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第一次調整時間為2018年1月1日,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在原每人每月70元基礎上提高至88元。第二次調整時間為2018年10月1日,在原每人每月88元基礎上提高至93元,兩次調整共增加23元,提高幅度為32.86%。
同時,《通知》明確要求本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原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是自2015年首次調整后的再次增加,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城鄉居民的親切關懷,將惠及全省488多萬60歲以上城鄉居民,預計補發基礎養老金約10億余元。
據了解,2009年和2011年,貴州省分別啟動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并于2012年全面實施。為推動城鄉一體化進程以及適應城鄉人員流動的需要,2014年6月,貴州省人民政府印發《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將兩項制度進行整合統一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主要覆蓋農村居民和城鎮“干居民”,目前全省已有1790萬人參加了該保險,60周歲以上領取養老金人員已達488多萬人。
----文章來源:中國就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