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6 閱讀次數: 1264
自2019年1月1日起,青海省將全面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及相關政府補貼標準,由每年100元提高至200元,同時增設4個較高檔次標準。調整后,該省相關繳費將分為每年200元至4000元不等的15個檔次。屆時,貧困人員可繼續執行原100元的最低繳費標準,重度殘疾人仍執行每人每年300元的檔次標準,由政府全額代繳。
繳費標準調整后,該省政府將依照不同檔次按年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分為40元至295元不等的15個標準。據了解,明年1月1日起,青海部分參保群體的基礎養老金標準也將同時提高,政府將對65周歲及以上的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礎養老金,金額達到180元;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再加發基礎養老金10元。
----文章來源:中國就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