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4 閱讀次數: 1157
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綜合提高城鄉居民待遇水平,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下發了《內蒙古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辦法》。《辦法》規定,為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參保人員,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區規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一次性發放12個月。補助金額由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財政共同負擔,并根據盟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由自治區分別負擔30%、50%、70%。
該《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2018年,內蒙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為128元,按《辦法》規定,2019年喪葬補助標準為1536元。
----文章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