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5 閱讀次數: 1343
福建省人社廳、財政廳日前聯合印發《福建省工傷保險實行省級統籌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省范圍內全面實行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
根據《實施意見》,福建省工傷保險全面實行省級統籌制度,建立“五統一,一調劑”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即統一工傷保險參保范圍和參保對象、統一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繳費標準、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統一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標準、統一工傷保險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建立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調劑金管理制度,提高工傷保險基金使用效率,增強保障共濟能力。
《實施意見》還明確,福建省級人社行政部門將不再辦理工傷認定業務,省本級工傷認定權限全部下放至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不再受理省本級的勞動能力初次鑒定,權限全部下放至設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