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7 閱讀次數: 1125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意味著2017年啟動的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經試點后正式落地。
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在3月25日舉行的吹風會上介紹,從試點情況來看,盡管是管理層面的合并實施,而非制度性變革,但成效顯著:一方面,和職工醫保基金統籌共濟后,生育保險基金的運行能力有所增強;另一方面,由于只要參加醫保,必然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因此有利于參保擴面。
生育保險并入醫保后,待遇保障會不會受到影響?是否會增加企業負擔?陳金甫在吹風會上回應了這些關切。
確保基金的可持續
國務院辦公廳此次印發的《意見》,提出了“四統一、兩確保”的政策措施。
統一參保登記。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在陳金甫看來,這意味著在職職工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同時就參加了生育保險,有利于生育保險應保盡保。
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陳金甫將這形容為“兩個池子并成一個池子,相應的征繳也一并征繳”。同時推進了統籌層次的一致。
統一醫療服務管理。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統一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定點醫療管理,執行統一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統籌推進醫保生育的支付方式改革,促進生育醫療服務的規范和能力提升。
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經辦管理統一由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實行信息系統一體化運行。
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障待遇不變。“不能因為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影響參保職工的待遇。”陳金甫介紹,現有參保人員的生育保險各項待遇繼續按現行法律來享受,所需基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里支付。
確保制度的可持續性。陳金甫認為,兩項保險合并實施以后,基金整體上共濟能力增強,基金的可持續能力得到了保證。同時,根據生育保險支出需求,建立費率動態調整機制,實現可持續發展。
保障只會越來越好不會降低
對于生育保險并入醫保,參保職工最關心的必然是生育保險的待遇。
“絲毫不會影響。”陳金甫肯定道。
《意見》明確,遵循“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思路。
“原有的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只是在經辦上改變了享受的渠道,但沒有改變參保范圍、沒有改變生育保險設定的保障項目和支付水平。”陳金甫認為。
生育保險待遇涉及幾個大類。陳金甫指出,對于生育的醫療費,在規定范圍內實報實銷,不管是合并實施還是不合并實施,都和醫療保險的保障待遇是不一樣的,醫保待遇是按比例支付;對于繳費,生育保險個人不繳費,由單位來繳費,這個政策保留;對于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待遇,在規定的法定產假98天之內,包括各地一定的獎勵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陳金甫認為,生育保障只會越來越好,不會降低。
按照《意見》要求,2019年底要實現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可以預見,今年各地市都要出臺實施方案,做好政策落實。
對于政策出臺前已生育但未報銷醫保的生育職工,陳金甫介紹,新政策出臺后,職工待遇政策不會隨合并實施變化而變化,“主要是管理層面的合并實施,不是政策的調整。所以不管什么時候生孩子,待遇保障不會改變,而手續上應該更簡化。”
不會增加小微企業參加生育保險的難度
針對有人稱“生育保險取消了”的說法,陳金甫回應,這是對試點工作以及現有政策字面上的誤解。陳金甫介紹,聯合國和國際勞工組織等國際組織把中國推進生育保險制度建設作為一個創舉向成員國都推薦過,這也是推進婦女權益保護的重要制度安排。“所以,生育保險不存在取消的問題。”
從制度上,試點和《通知》規定保留險種,即保留這項制度。陳金甫進一步解釋,合并實施,是從提升公共治理的效能、減輕單位和參保人員負擔、提升基金共濟能力、規范運行的角度,進行管理層面上的兩項保險合并實施,所以不是取消。
針對小微企業參與生育保險,會不會隨著兩項保險合并實施給它們“帶來負擔”的問題,陳金甫介紹,從兩項保險合并實施的進程來看,不僅沒有增加小微企業參加生育保險的難度,相反更簡化了參保,消除了政策障礙,提升了管理服務能力。從試點情況來看,12個試點城市隨著合并實施,生育保險的參保覆蓋面擴大了,參保人數比試點前提升了13%左右,比起其他一般城市生育保險的參保增長率6%左右來,遠遠高得多。
“這說明這個兩項保險的合并實施,在參保應保盡保上,在簡化參保登記的過程中,是發揮了制度效應,能夠讓更多人通過‘直通車’參加生育保險了。”陳金甫介紹。
----文章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