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0 閱讀次數: 1405
近日,重慶市人社局、財政局、稅務局聯合出臺了《工傷保險費率浮動管理辦法》,以發揮工傷保險基金征收的調控作用,促進工傷預防,完善工傷保險費率機制。
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是指在用人單位按行業基準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的工傷保險基金支繳率、工傷發生情況等因素,核定該用人單位在本年度應當浮動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每年浮動一次,從1月開始執行。該辦法適用于在該市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建設項目。
據悉,重慶市2019年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實行只下浮不上浮的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同時,用人單位有發生重大責任性安全事故等行為的,不享受本次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