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7 閱讀次數: 1592
貴州省政府日前下發《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明確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基金收支管理、責任分擔機制、集中信息系統、經辦管理服務、考核獎懲機制等方面實現全省統一,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當年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按8%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
通知明確,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戶籍地或居住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靈活就業身份參保人員在選擇確定的繳費期內按時申報、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應按照省統一制定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