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閱讀次數: 642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海口市稅務局和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布的公告,繳費對象為:凡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當期未參加城鎮職工(企業或機關事業)基本養老保險等現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未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的居民,可在戶口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繳納,征繳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9日,稅務部門2021年6月開始陸續開展銀行預存代扣工作。
相關部門提示,繳費人在初次批扣后選擇多次自主繳費的,后續繳費需通過繳費渠道完成繳費操作,僅存款到社保卡不等同于繳費,避免出現漏繳。
據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可以終身領取。
基礎養老金由中央基礎養老金和地方基礎養老金構成,目前的標準為每月183元至193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根據個人賬戶儲存額確定相應標準,個人賬戶儲存額由個人繳費、繳費補貼、補助、資助及利息等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目前,海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已建立了基礎養老金按年度正常調整機制,養老待遇每年都會進行調整。
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或正常繳費的參保居民死亡后,按照其死亡當月國家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12倍的數額發放喪葬補助金。死亡后遺體火化的,喪葬補助金發放標準提高至36倍。
01
繳費標準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下限為200元,繳費標準的上限為上年度我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最低年繳費額8200元。
參保居民可在繳費標準的上限和下限范圍內,自愿選擇100元的整數倍金額進行繳費。
02
繳費方式
2021年5月10日18時前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的繳費人已選定的繳費檔次,在金稅三期社保費征管信息系統(標準版)上線后,將視同繳費人委托稅務部門銀行預存代扣的金額。
若繳費人需要變更銀行預存代扣的金額或終止銀行預存代扣方式,可自行前往當地鄉鎮(街道)辦理城鄉居民養老業務的便民服務點或辦稅服務廳辦理。
稅務部門成功為參保人扣繳后,參保人可根據本人實際進行多次自主繳費,當年繳費額為各次實際繳費總額。
03
繳費渠道
(1)將繳費金額足額存入社保卡賬戶中等待劃扣。
(2)掃描海南省農信社聚合二維碼并選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保費。
(3)通過微信、支付寶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保費。(微信渠道:城市服務-定位城市,進入“熱門服務-社保-海南社保繳納”,選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支付寶渠道:市民中心-社保-城鄉居民養老繳費)
(4)商業銀行線上渠道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保費,具體包括:工商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手機銀行及光大銀行云繳費APP。
(5)商業銀行營業網點柜面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保費,可選擇郵儲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等。
(6)到各社區和村(居)委會安裝的專用POS機上刷卡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