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閱讀次數: 397
一、武漢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準備材料,在產后3個月內持所需材料前往當地生育保險辦理窗口,辦理報銷手續。需要準備的資料:
參保人身份證、準生證、出生證、醫學診斷證明(注明生育方式并蓋章)、產前檢查費用發票(原件);
在省外生育還需要準備生育醫院等級證明、住院發票原件及住院費用總清單,都需加蓋醫院印章。
(2)進項待遇申報,在窗口工作人員的幫助下進行待遇申報。
(3)經有關部門審核,符合生育保險報銷待遇申領條,將會通過社保卡或其他方式將報銷費用轉到參保人賬戶中。
二、享受生育保險的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已為職工繳納一定時間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連續繳納社保9個月,廣州市要求累計繳納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產當月在繳納社保即可;
2、已辦理參保備案,并在當地生育;
3、當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相關手續應在分娩后一年內辦理)
三、生育保險的報銷材料
1)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2)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可選,代辦必選)
3)財稅部門印制的加蓋醫療機構財務印章的醫療費用專用收據或發票原件;(必選)
4)與收據(發票)金額及日期相符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必選)
5)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必選)
6)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出院小結或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7)計劃生育服務證或由我市計生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8)嬰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9)已領取《就醫確認憑證》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就醫確認憑證》原件;(必選)
10享受待遇人員的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