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9 閱讀次數: 4164
破解“職場中年危機”最根本的途徑,是要解決好勞動者終身學習和技能培訓的問題。除了勞動者自身求知求新,保持學習動力、能力外,企業應該承擔起社會責任,對員工實施職業培訓;國家應推行積極的就業促進政策,嚴格執行勞動法規,引導用工單位在人力資源使用、調配中不再設置年齡門檻。
有讀者投書《中國工人》編輯部:“單位張貼的招聘信息上赫然要求: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其實,這樣的招聘條件并不新鮮,我當初來應聘這份工作時也有這個要求。那時年輕,沒覺得過分。如今,我也即將邁入35歲,再看到這樣的要求,心里覺得不是滋味。難道年齡超過35歲的職工就不能勝任一份工作了嗎?年輕化固然好,可是,超過35歲的職工都有一定的工作經驗,生活閱歷豐富,不見得比年輕的職工差吧?!建議除特殊崗位外,一般崗位就不要在年齡上設置門檻了。”
這種“35歲現象”又稱“職場中年危機”,相關的討論非自今日始,多次引起許多同齡人的共鳴。現在的問題是,如何破解這個困局?
“35歲現象”是怎樣形成的?相關統計和研究發現,人到中年,創造性思維和創新能力會走下坡路,體能和精力的下降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提升技能的意愿不足,因而可能成為職場的淘汰對象。這種說法需要科學的依據和論證,不是幾句“門外話”可以說清楚的,而且并不適用于所有的工作崗位,譬如知識更新和技術迭代速度并非很快,提升職業技能更需要靠時間和經驗積累的行業。
作為普通勞動者,更需要關注和討論的是形成“35歲現象”另一個原因: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勞動力市場供過于求的狀態,“養成”了某些用工單位對于求職者的“挑剔”心理——既然不缺勞動力,當然盡可能選擇年輕力壯者。有人還“告誡”用工單位:“不要欺負年輕人,因為他們會辭職;可以欺負中年人,因為他們上有老下有小,不敢辭職。”年齡似乎成了許多中年人職業生涯的一道坎,不僅求職困難,即使在職,如果表現不優秀,同樣可能面臨淘汰。
然而,在人口紅利趨減、老齡化加劇的今天,“招工難”已成趨勢,用工單位有沒有想過,“挑剔”還有多少余地?況且,年齡歧視涉嫌違反勞動法,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更重要的是,35歲正是勞動者在其工作的專業技術領域經驗積累達到一定程度,可以實現“優質高產”、做出貢獻的最好階段,舍棄他們固然會造成他們的生活壓力,但更是用工單位的損失。
為中年人求職、就業、晉升提供平等的機會,已經到了應該破題的時候。
以年齡作為用工的限制條件,對勞動者、用工單位和經濟社會發展都會產生不利影響。對勞動者而言,年齡歧視顯失公平,不利于個人職業發展;對用工單位而言,歧視性用工可能將真正有能力的勞動者擋在門外,不利于生產效率提高;對經濟社會發展而言,勞動力不能順利就業,不利于社會人力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造成人才浪費的同時,人為減少勞動力供給,導致勞動力短缺、用工價格上漲,也不利于解決目前勞動力市場供小于求的現實問題。
破解“職場中年危機”最根本的途徑,是要解決好勞動者終身學習和技能培訓的問題。除了勞動者自身求知求新,保持學習動力、能力外,企業應該承擔起社會責任,對員工實施職業培訓;國家應推行積極的就業促進政策,嚴格執行勞動法規,引導用工單位在人力資源使用、調配中不再設置年齡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