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7 閱讀次數: 1537
按照目前的政策規定,社保累計繳費年限需滿15年。未達到15年怎么辦呢?江津一男子便以“幫人辦理社保”為幌子,騙取160余名老年人200余萬元。近日,該男子被江津警方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江津區公安局夏壩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途中,發現幾名群眾正在扭送一名60歲左右的女子吳某前往派出所。民警詢問得知,幾名群眾稱在2019年交了近11萬元給吳某,讓她幫忙辦理社保,至今仍沒有辦好,也沒有退錢。
民警判斷,這極有可能是一起養老詐騙案。于是,警方迅速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刑偵支隊接到該線索后,立即著手偵查。民警偵查得知,由于這些群眾辦理社保的時間較短,到了最低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金的繳納年限尚不足15年,因而無法領取基本養老金。吳某為了牟利,稱可以“操作”讓大家一到年齡就能領取養老金,實現方式為通過掛靠公司進行養老保險金的補繳。于是,吳某收取了受害人每人2萬元左右的手續費,并承諾“辦不成全額退款”。
其實,吳某自身并無渠道,于是便聯系了62歲的男子趙某幫忙掛靠公司,趙某稱自己能夠找到公司,吳某信以為真,便在2019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間陸續收取了100多名受害人交納的手續費,賺取差價后交給趙某,前后累計200多萬元,但至今仍未能辦好養老保險事宜,遂懷疑趙某并無能力找到掛靠公司,而是存心騙錢。
第二天,民警火速將涉嫌詐騙的嫌疑人趙某抓獲歸案。據趙某供認,其收到手續費后曾試圖聯系過一家公司,遭拒后就沒有再去聯系其他公司。不久后,趙某的債權人催其還錢,趙某就把用于代辦社保的手續費用來還錢了。之后,趙某明知自己無力聯系公司,但并未主動退錢,一邊以等待社保每月繳費平均數、疫情原因、尋找機會等說辭一直搪塞吳某,一邊將錢用于償還欠款和日常生活開銷,直至案發。
民警經過大量的尋人、取證、統計、核算等工作,最終查明,該案涉及受害群眾161人,其中已經核實交過錢的群眾110人,其中趙某收取200余萬元。吳某和其余中間人已部分退款,累計退款120余萬元。
犯罪嫌疑人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自己可以代人辦理社保的事實、隱瞞最終無法辦理社保的真相,收取他人錢財以供自己還債和生活開銷,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涉嫌詐騙罪。
日前,趙某已被江津警方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警方提醒:大家應依法依規辦理社保,從官方渠道獲取信息,切勿輕信他人所謂“可代辦代繳補繳社保”等言論,更不要輕易交錢轉賬,否則將面臨較大的被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