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id="hh51f"><cite id="hh51f"></cite></p>

    <ruby id="hh51f"><mark id="hh51f"></mark></ruby>

      <p id="hh51f"><cite id="hh51f"></cite></p>

        <ruby id="hh51f"></ruby>
          <del id="hh51f"></del>

          <pre id="hh51f"></pre>

                    <pre id="hh51f"><mark id="hh51f"><thead id="hh51f"></thead></mark></pre>

                      關于調整蚌埠市基本醫療保險部分政策的通知

                      2015-04-23 閱讀次數: 5630

                      各有關單位:

                        為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保證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健康平穩可持續運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安徽省實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皖政〔1999〕27號)、《關于印發蚌埠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及實施細則和相關配套辦法的通知》(蚌政〔2000〕30號)等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對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分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救助金籌資標準和支付限額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救助金(以下簡稱救助金)從2015年開始,每年籌資標準調整為按安徽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0.35%計算,其中單位繳納0.22%,個人繳納0.13%。

                        2015年標準為14元/人月,其中單位繳納9元/人月,個人繳納5元/人月。以個體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個體人員)身份參保的退休人員救助金可從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中支付。

                        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額由15萬元提高至30萬元/人年,救助金支付范圍和比例不變。以后年度救助金籌資標準及最高支付限額如需再行調整,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基金運行情況適時進行。

                        二、提高城鎮居民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在一個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門診醫療費用,累計金額在50元以上至500元以內的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由40%提高至50% 

                        三、調整植入性醫用材料費自付比例

                        使用植入性進口材料的,先由個人自付50%,其余50%的費用計入基本醫療費用段按規定結算;使用植入性國產材料的個人自付比例不變。

                        四、調整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

                        根據《安徽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號)精神,為積極推進分級醫療,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參加職工醫保人員在三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首次住院治療的,基金起付標準分別調整為1200元和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基金起付標準調整為1100元和700元;參加居醫保人員在三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首次住院治療的,基金起付標準分別調整為1200元和6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基金起付標準調整為1100元和500元。

                        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基金起付標準不變。

                          職工醫保及居民醫保惡性腫瘤(含白血病)患者住院放化療的,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基金起付標準統一為100元。

                          門診特殊病和門診慢性病補助基金起付標準按職工醫保三級醫機構首次起付標準同步調整為1200元。

                        以后年度基金起付標準如需調整,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基金運行情況適時進行。

                        五、調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中斷繳費補繳辦法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中斷繳費的,可直接續繳費用。2008年4月1日前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中斷期間的醫療保險費在退休時一次性補繳,補繳標準按中斷期間個體人員同期繳費標準計算;2008年4月1日后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退休時補足最低繳費年限。參加居民醫保折算的繳費年限,按辦理退休時最近的中斷期間向前折算。

                        六、本通知除第四條門診特殊病和門診慢性病補助基金起付標準從2016年元月1日起執行外,其它條款從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p id="hh51f"><cite id="hh51f"></cite></p>

                        <ruby id="hh51f"><mark id="hh51f"></mark></ruby>

                          <p id="hh51f"><cite id="hh51f"></cite></p>

                            <ruby id="hh51f"></ruby>
                              <del id="hh51f"></del>

                              <pre id="hh51f"></pre>

                                        <pre id="hh51f"><mark id="hh51f"><thead id="hh51f"></thead></mark></pre>

                                          婷婷综合网